近日,北京海淀区法院发布了一宗案件快报,就《最萌英雄》抄袭《英雄联盟》一案进行了判决,最终《最萌英雄》的开发商光宇公司败诉,裁定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,并赔偿费用达100万元以上。去年5月,腾讯公司认定光宇在线的手游《最萌英雄》抄袭《英雄联盟》,并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损失300万元。
光宇辩称,《最萌英雄》的游戏界面标志、角色形象与名称都是自行设计,角色名称与《英雄联盟》角色读音雷同只是巧合,且《最萌英雄》游戏宣传影片是他人制作、与自身无关,而且《最萌英雄》为手机卡牌游戏,与《英雄联盟》线上MOBA游戏类型不同,不存在竞争关系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《英雄联盟》游戏上线运行时间早于《最萌英雄》游戏。光宇公司开发运营的《最萌英雄》游戏,使用与《英雄联盟》游戏启动界面标识近似的标识,在44个角色中使用与《英雄联盟》游戏中21个近似的角色形象及6个近似的角色名称,显然来源于对《英雄联盟》游戏标识、角色形象及名称的抄袭。在没有证据证明光宇公司开发运营《最萌英雄》游戏取得《英雄联盟》游戏权利人授权或与腾讯公司存在合作等关联关系的情况下,光宇公司在其经营的光宇游戏网站中宣传推广《最萌英雄》游戏时多次强调其游戏为《英雄联盟》游戏的Q版,使人误认为《最萌英雄》游戏为《英雄联盟》游戏的手游Q版,属于虚假宣传,光宇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最后,法院判决光宇公司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,并同时考虑光宇公司推出《最萌英雄》游戏给腾讯公司造成的影响、角色抄袭的比例、游戏宣传中的主观恶意等情况,酌情判决光宇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29760元。